2018年10月6日星期六

小說 | 【找不到的墳墓】 - 02 【軍醫夫妻】


還是自己家裡舒服,想怎樣就怎樣,腳這樣翹老高都沒關係,躺這樣頭都快掉到地上也可以。哈!律師,律師怎樣,律師在家裡也像這樣嗎?還不如我快活,賺錢夠用就好。

人家說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狗窩,講到狗窩就想到,「水某,拿一支枝仔冰來。」,老婆也是自己的好,讓我來順便拿一支牙籤,清清牙齒。

老婆走過來,拿冰棒打在我正在抖的膝蓋上,「拿去。叫你不要這樣抖腳,你偏偏就是要這樣抖嗎?」

我爬起來拿冰棒,拆開包裝,先咬了一口,下午在律師那裡太悶,來支冰涼的枝仔冰,悶在胸口的氣瞬間散光,這時候就要吐個大氣,呵。

「我抖腳怎樣,這是我家裡,我想要抖腳就抖腳,下午去律師那裡好像僵屍,我全身都快硬掉了。」,我又咬了幾口枝仔冰,正用裡頭的竹棍指著老婆,老婆看著我說:「怎樣?」

我看了一眼正在玩電腦遊戲的小兒子,家裡剩他還沒娶,整天窩在家裡,在家裡的時間,看到人都在玩電腦。漂亮老婆面前,我也來賣弄一下,「水某,妳以為妳老公都很沒水準嗎?我們下午是去談詐欺取財和行駛偽造詩文書的案子。喂!兒子,聽懂沒有?行駛偽造詩文書。」

小兒子終於把電腦停下來,一臉輕蔑地看著我,「你說什麼?」

「行駛偽造詩文書。」

「你再講一次。」

「你聽不懂,對不對?我說行駛偽造詩文書,行駛就是開車那個行駛。詩文,古人寫的那種浪漫的東西,那種詩和文,這樣有了解嗎?」,我兒子看我的眼神好像看到怪物,鼻子噴出氣來,「你都不會感到丟臉嗎?什麼行駛偽造詩文書,一、二、三、四、五、六、七。」

兒子數完手指才說:「七個字,你就錯快一半,是行使偽造私文書,你到底是有知識沒有?還敢講那麼大聲,當作自己很會,你可以再沒水準一點,你不要再跟我講話了,我怎麼會有你這種沒水準的老爸。」

「啥?」,我把吃完的竹棍用力丟進垃圾桶,「我沒水準,你就有水準,你要是有水準,你怎麼不像人家一樣去考個律師,來當個律師給我看?雖然開拖車一輩子,我是很認真,沒讓老婆、兒子餓到,我是正港的男子漢。」

我話都沒說完,兒子已經轉頭回去繼續打電腦,老婆把我拉到椅子上坐下,「好,我老公是正港的男子漢,下午怎樣?你有決定要跟表妹一起去法院嗎?」

漂亮老婆既然這樣講了,一定要再加一句,這樣老婆才知道我為這個家的付出,「我養這一家子的,妳看妳兒子這樣跟他老爸講話,這樣對嗎?」,老婆馬上拿茶杯到我的嘴邊。

我喝完一口茶以後,跟老婆講:「這件事情,我在看,就是沒事找事做,事情根本就不需要這樣處理,多找自己麻煩的,法院很好判,多搞這些事情出來,結果也是一樣,那這樣都乾脆不要浪費時間,浪費金錢,在這裡多做這些有的沒的,我是不很愛去,跟法院一樣,那是他們在堅持,反正不走這一遭,他們也是不會死心。」

老婆不知道是沒聽懂,還是有點失望,「那這樣你有去沒去,不就不重要?」

我把老婆攬過來,「我是說,做人要聰明一點,處理重點就好,一定要針對問題,看準,這樣一刀下去,事情就早早結束,又處理得漂亮。」,我又喝了一口茶,「我就是看得很清楚,很明白,我剛才就是在跟妳講,重點就是那個詐欺取財,和行駛偽造詩文書。」

想一想不對,我喊了兒子一聲:「你剛才說什麼?行駛偽造詩文書?」

兒子沒有馬上回應我,電腦又傳出幾聲那種遊戲打架的聲音,「是行使偽造私文書,你不會上網查一下喔?是行使偽造私文書,行使,人行道那個行,使不是開車那個駛,是使者的使,陰間使者那個有沒有?那時候哥帶你那些寶貝孫子,一起去看電影那個。」,講到那個電影,陰間使者,我是知道,如果我自己就不去看那種電影,那種電影是孩子在看的,不過我有讀過書,知道陰間使者字怎麼寫。

「你是在講那部韓國的電影?」

「嘿啦!偽造就是假造,私是自私的私,私人的私,所以叫做私文書,是行使偽造私文書。」我跟著重複一遍,「行使偽造私文書。」,行使偽造私文書,聽起來有點氣派,像那些律師還是法官,很了不起的感覺。

我就跟老婆說最重要是詐欺取財,跟行使偽造私文書,「不然,水某,妳把手機拿出來,我們來上網查一下,妳輸入行使偽造私文書,我們來看看。」

老婆拿起來,我看著老婆把字打進去那個Google,老婆不太會用,我也不太會用,摸很久才好不容易把字打對,老婆在跟孩子他們在LINE的時候,都用那個語音的,用注音打字,好像卡住,鍵盤跳來跳去,不會用。

出來了,這什麼?太文謅謅,看不懂意思,刑法第210條,什麼法的,看了就頭昏,「點這個好了,這個有解釋,法律名詞解說。」

點進去,「怎麼又是一堆法條?這個寫什麼?」。何謂「偽造文書」?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罪),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是這樣。」,我趕緊又喝一口茶,又很想再抽一根菸,那個字是字,每個字,我都認得,意思應該就是那個文字的意思。

老婆看得有點認真,「老公,這到底寫什麼?這...。」,我把老婆的手機拿起來,放旁邊,「那就是人死了,妳不能拿過世的人的印章蓋章領錢,要經過所有人的同意。」

「為什麼不可以?大家都這樣做啊!那時候阿公過世的時候,辦喪事要用錢,也是去他的戶頭領錢出來啊!我還記得你那時候在跑車,我通知你,你沒辦法馬上回來,結果是叫他們什麼人去處理的。」

老婆講這個,我頓了一下,有這件事,這個我記得,大家辦喪事都這樣,人在醫院過世,送回來,哪裡會知道人什麼時候會死?人還好好的,也不會想到要去領錢,就是有問題,還是過世了,出院要錢,醫院的錢要結清,救護車要錢,請葬儀社也要錢,每一筆錢說小也不小,不領錢哪有錢好用?

都是家中長輩,不然就是輩分比較大,喪事可以做主的,叫這些子孫或是媳婦去把過世的人戶頭的錢領出來,有時候還會交代要全部領出來,說再晚就領不出來,要用錢就沒辦法用。這也是真的,又不是真的有錢到那個程度,身上隨便都放個幾十萬,拿出來用都不手軟的,再說先墊錢,也不一定拿得回來,就算兄弟姊妹,也會有人有錢,有人沒錢,特別有錢的,像是開大公司的,問他們出錢,也說錢是公司的,不是他們的。

既然有錢的都這樣講了,比較沒錢的那些,要拿也拿不出來,拿個錢也會問什麼時候拿得回來,他們那筆錢是要用的,那副樣子看了就讓人心煩。

如果是問到像我們這種的,大錢就沒有,小錢還有一點,問題是那些那麼有錢的都不出錢了,沒錢的也拿不出錢,我們拿錢出去,誰知道什麼時候拿得回來,看是拿不回來比較有可能。

不用說,大家都會想說喪葬費用直接從過世的人那邊出是最好的辦法,當然就是去領,每個人都不會有意見,這不是每個人都這樣嗎?

而且去銀行領的時候,特別是鄉下,我們以前是農家子弟出身的,家裡大人都把錢放農會,去農會領錢,農會的人都會說好,趕緊讓我們把錢領出來。

不過,如果這樣講起來,現在就是如果人過世,子孫就是不能從過世的人的帳戶領錢就是的意思嗎?那這樣,以後不就要很早就要把錢都領出來?那如果萬一人沒死呢?再把錢存回去?錢領出來是要放誰那裡?放誰那裡可以信任?

這個問題實在很頭痛,覺得以前農村社會大家都這樣做,現在就不行了,也不知道怎樣做才對。「反正,現在就是不行。」

我這樣講,老婆憂心忡忡,唸說:「那這樣,我們以後是要怎麼做?」

「我們家現在又沒有要死人,擔心那麼多幹嘛?妳講的好像我們家現在要死人了!」,我補上一句:「我到時候會跟表妹一起去。」

「不過,律師講到一件事情,他說姨丈後來再娶那個大陸女人說表妹不是阿姨、姨丈親生的,眷村的人知道這件事。」

聽律師講起來,那個女人帶姨丈去總醫院看病的時候,姨丈有指著上面的一個醫生說,這個醫生認識他以前認識那對軍醫夫妻,軍醫夫妻已經過世了,那個軍醫是姨丈以前軍中的同袍。

以前那時候國軍來臺,很多榮民的家人都沒有跟過來,父母、兄弟姊妹都還在大陸,有的連老婆都還在大陸,姨丈那時候比較年輕一點,還沒娶老婆,我知道姨丈家裡人都還在大陸。二蔣的時代還會講要反攻大陸,榮民都還想著要回去家裡,一開始大陸有老婆的,沒有去想在臺灣再娶妻子,大陸沒有老婆的,也會不知道到底要不要在臺灣娶老婆,老婆娶了,孩子生了,是不是就會變成在臺灣落地生根。

但是後來臺灣解嚴,連總統都民選了,反攻大陸也沒人在提了。回去大陸看來是越來越沒望,年紀也越來越大,多多少少會擔心如果真的回不去,老了生活無依,還是要有兒女可以奉養、依靠,所以大陸沒老婆的就娶老婆傳宗接代,大陸有老婆的也娶臺灣女人照顧自己,以前榮民娶老婆都年紀比較大了,沒什麼女人真的很願意嫁給榮民,家裡狀況不好,榮民雖然沒有很有錢,但比起來,還可以稍微維持,總比三餐不濟好一點,那時候家裡的人才會考慮把女兒嫁給榮民。

家裡大人就不太愛講起阿姨,可能就是阿姨嫁給姨丈,也不是家裡什麼多光彩的事,阿姨也很少回來,也沒什麼提到姨丈。我知道有些嫁人之後,後來做生意,或者後來臺灣經濟起飛那個年代,不少人生活開始過得不錯,會回娘家來講,才有我們小時候,可以從回來鄉下的大人手上拿到一點零頭,去柑仔店抽彈珠。不過,話說回來,也有後來生意又不好,生活又過得不好的,回來又哭又鬧,狀況好一點的只是回來哭訴,比較糟的情況,家裡開始鬧提早分家、分遺產的也有,早年我們那些農地不值錢,後來城市開發,都市更新什麼,要是有被劃入重劃區,地就值錢了。

榮民的大起大落,可能比較沒那麼誇張,要不然就是姨丈只是個普通的榮民,沒有一下很有錢,一下又很窮過。

雖然我們農村這邊對姨丈的狀況不是很清楚,可是眷村鄰居都是軍中同袍,聽說他們彼此之間都知道誰家發生什麼事,還會互相幫忙照顧家裡的人和孩子,軍人就要照顧同袍,可能他們眷村真的彼此關係比較好。

那個女人就是說,姨丈跟她說,那時候他跟阿姨想要孩子,但是一直都生不出來,不管怎樣,就是生不出來,他們又很想要孩子,那對軍醫夫妻就是幫他們看生孩子的,那時候軍醫夫妻跟阿姨、姨丈說接生了一個小孩,孩子的父母養不起,付不出醫院的錢,問阿姨、姨丈肯不肯幫這個忙,阿姨、姨丈因為真的很想要小孩子,又真的生不出來,最後很快就同意要領養這個小孩子,這個小孩子出生就登記為阿姨、姨丈的小孩,就是表妹。

那個女人帶姨丈去醫院的時候,也不知道是不是已經有那種老人病,腦袋已經不清楚,講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也許是姨丈自己想像出來的。

剛開始聽到都會這樣想,可是那個女人又講,這件事情眷村其他人也知道,姨丈有跟其他人講過表妹是他跟阿姨從總醫院抱回來的。像是表妹在講的燕姨,那個女人也講這個燕姨也知道。而且還說阿姨、姨丈有跟軍醫去見過小孩子的父母,跟小孩子的父母講好,表妹現在也都有回到她原來父母親那裡,關係很好。

讓我想破頭的就是,我真的記不起來,我到底看過阿姨大肚子沒有?她生表妹之前回來過嗎?那時候大肚子了嗎?我為什麼就是想不起來,覺得好像二種都有見過。





【找不到的墳墓 | 導讀】系列
找不到的墳墓是社會寫實加上推理與法庭劇元素的小說,其中一些值得思考的【攝義】,我們設計為這本小說閱讀體驗之一。這個系列的連結如下:

【找不到的墳墓】各篇連結:
08 【雖然仍然在,但已不在】
09 【噬血】
10 【被帶走的人生】
11 【盤算】
12 【破洞】
13 【陽世幽冥】
14 【遠颶的真實】
15 【亡妻的答案?】
16 【最後的算計】


    @tsokyi_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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