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1日星期一

小說 | 【找不到的墳墓】- 16 【最後的算計】 - 完結篇


審判長:「提示郭崑煌的土地所有權狀,你說的是這塊土地嗎?」

在牆上的投影跑到一個土地所有權狀的畫面,服務組長看了一下說:「是,可是...。」,他又很認真地看了一下,最後很確定的說:「這個是他最後保留下來的部分土地,他成為就養榮民之前的地比這個大很多。」

審判長:「什麼意思?」

「郭崑煌本來的地比現在這個大很多,為了要成為就養榮民,他最後只保留現在這個土地所有權狀的地。」

審判長:「他把地賣掉嗎?既然把地賣掉,應該會有很多現金,為什麼會存款裡面都沒有錢?提示郭崑煌臺灣銀行存摺、農會存摺,郭崑煌所有的戶頭裡面,最後就剩下呂鴻領走的這些款項,戶頭的所有進出明細都沒有顯示有那麼大筆的款項進出,那那些錢去哪裡了?」

「這些最後保留下來的土地,公告現值低於六百五十萬,具體多少我不清楚,但是他說如果真的最後真的出問題,起碼呂鴻還可以分配到一些土地,她下半生還有點保障。」

審判長:「出問題?出什麼問題?」

「如果真的發生像現在這個案件的問題,呂鴻還是可以合法繼承,分配到這個土地的一半。不太多,還有個幾百萬。」

但是我聽到的不是這樣,我聽到的,這塊地所有的價值不是接近三億嗎?包括表妹的部分,總共有接近三億,三億跟幾百萬差很多。我要是原先可以繼承二億,變成幾百萬,我會頭皮發麻,腳底發涼。那些律師和表妹應該都很緊張,我也很想知道原先那塊地真的有到快三億的價值,還是都只是表妹他們自己在想的。

審判長:「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郭崑煌把地賣掉了嗎?你先回答我這個問題好了,原先郭崑煌這塊地大概價值多少?」

「價值多少,我也是聽說的,只有聽他的同袍討論的時候講過,他好像也有提到過,但是實際到底多少,我不是很清楚,只是聽說有一、二億,不過公告現值沒有那麼高。」

審判長:「你說大概一、二億,又說土地公告現值沒那麼高,是什麼意思?」

服務組長說起那塊地是農地,但是如果變更地目,有建商願意花那個價錢買那塊地,不過農地的公告現值沒有那麼高。

審判長:「照你說的,你的意思是說有建商願意買那塊土地?」

「應該是有,不過他也沒辦法賣。」

審判長:「為什麼沒辦法賣?」

「他的養女的關係吧!建商好像是跟他的養女接洽的,他的養女要他把地登記給她,建商要整塊買,才願意出那個價錢,他自己單獨要賣,他的養女就會知道,不願意讓他賣。」

後來服務組長又補充,最主要就是不要把地給他的養女。服務組長還說,這種情況下,雖然那塊地好像很值錢,但是姨丈他自己也沒有買主,加上他自己其實不是很想賣,變成空有一塊看來很值錢的地,但是解決不了他經濟上的問題,沒有辦法變現解決他的困難。

審判長:「那這樣,到底是怎麼樣?郭崑煌把土地過到呂鴻名下嗎?可是過到呂鴻名下,他還是不能申請成為就養榮民,不是嗎?」

「沒有,沒有過到呂鴻名下,這個庭上應該有查過了,呂鴻名下沒有不動產。」

審判長:「呂鴻名下確實沒有不動產,依現行的法律,也不可能把價值那麼高的農地過給呂鴻在大陸的子女或親戚,那後來郭崑煌到底怎麼處理的?」

「這個我不是那麼清楚,不過我有聽他們提起,因為郭崑煌後來腦袋越來越不清醒,他最後還清醒的時候,辦的就是成為就養榮民,那時候我是有問過他那他怎麼處理那塊土地的,他沒有回答我。」

價值那麼高的一塊土地憑空消失了?連服務組長都不知道,那不就找不回那塊土地了?但是我在想呂鴻應該知道那塊地的下落,姨丈一定有跟呂鴻講,我有種感覺,在場有聽到的人,一定也不只我一個人這樣想。

審判長:「提示土地所有權狀,我們有去查了整個地號的土地所有權人,發現這個地號有另一個土地所有權人,過戶的時間是在郭崑煌過世之前五年左右,你看一下,你對這個人有沒有印象?」

我不知道法院會調查到這麼仔細,連這些都去調出來,那法院應該早就知道那塊地的下落了嘛!那些律師不知道嗎?原來那塊地早就在別人那裡,那到底在鬥什麼的?

「我如果沒有記錯,他應該也是一個榮民,但是他不是我的服務對象,他是單身榮民,可能我們專員會比我清楚,可是他也沒有需要我們榮服處服務,我聽說這位榮民很會賺錢,生活過得不錯,但是還是跟他們這些之前的軍中同袍感情很好,經常在聯絡,很多榮民有急難的時候,他都有幫過忙。」

服務組長後來又補上一句,「我是聽說他跟郭崑煌是交情非常非常好的軍中同袍,幾乎像兄弟。」

審判長:「有可能是郭崑煌跟他借錢,然後把地抵押給他嗎?但是還是回到一樣的問題,並沒有看到戶頭有多什麼錢出來,而且我們發現郭崑煌每年約定轉帳到國稅局繳的稅金,是連同登記到他的名下的部分一起繳,這樣你有想起什麼事嗎?」

「是有聽說過一個傳聞。」,服務組長講說他有聽人提起過,但是沒辦法證實,可是如果照法院提示的這些看起來,那個傳聞就有可能是真的。

服務組長說有聽說姨丈最後把自己的情形跟那位像兄弟的同袍商量之後,跟那位同袍說好,姨丈留下一小部分的地,大部分的地掛到那位同袍名下,他們其他榮民在討論的時候,有討論到,姨丈怎麼就這麼放心把地直接掛到那位軍中同袍名下,雖然那位軍中同袍不缺錢,而且一直都很照顧他們這些同袍,但是地的價值也太高,姨丈不怕那位軍中同袍到最後自己把地私吞了嗎?

不過聽他們在講有人問過那位軍中同袍,軍中同袍先是說因為大家的狀況普遍不是很好,只有登記給他,他最不會受到影響,因為他沒有需要去申請那些榮民的福利,也比較不需要沒有那些資源去負擔生活或醫藥的花費,但姨丈還是問過那位同袍願不願意,當下同袍也問了姨丈一樣的問題,姨丈不怕他把地私吞了嗎?

姨丈說地不能吃,但是人快餓死了,現在空有那些地有什麼用,那塊地現在也只會帶來問題。不過顯然姨丈還是相當珍惜與留戀那塊地,跟阿姨有共同理想的那塊地,他告訴那位軍中同袍,他跟阿姨講過了,跟她講了很多好多,問她希望他怎麼處理,他覺得這個方法是阿姨也會希望他這樣處理的,養女讓他絕望了,徹底傷透了心,他感覺阿姨在安慰他,跟他說:「上士,那就不要留那麼多給後人,留一點點就好,之後不管怎樣,都是他們自己的生活了,這種事情,我們也想不到的。」

他又問阿姨,他最後這幾年日子過得辛苦,呂鴻照顧他不少,如果把地留給呂鴻,阿姨會願意嗎?那是他們一起作過的夢。阿姨回答他:「上士,那塊地讓我們有過很美好的日子,但是我們生活已經足夠,我們始終沒用上那塊夢想之地,我已經在另一個世界,也沒有需要用到了,你來的時候,也沒有需要用到了,你說的那位女士,如果照顧你這麼多,感謝她也是應該的,那塊地在我們都離開人世以後,是誰的,我們都用不到了。把最後的日子好好過好吧!」

所以最後姨丈說跟阿姨討論到最後,阿姨同意土地過給那位同袍,手邊留下一點點土地,至少在那個時候,同袍相互承諾要照顧彼此到終老的情誼,比養女的親情還真實,還珍貴,如果姨丈死後,那位同袍可以把那塊地再過到呂鴻名下是好,如果沒還,保留下來的那些也算一點心意,那塊地最後留在同袍那邊,用作照顧他們一起來到臺灣的榮民的生活也好。

服務組長說,他們一起打仗,撤退到臺灣來,很多榮民都跟家人失散了,雖然很多榮民在開放探親後都有回去探親,但當初戰爭之後,還活下來,只剩同袍可以相互依靠,說好要照顧彼此,誰後死就把先死的埋葬,歸葬故里,老了沒有依靠,兄弟就是彼此的依靠。所以有些狀況比較好的榮民信守這個承諾,要完成他們當初有約定的同袍的交託。

服務組長感慨地說:「因為那個時代背景,所以有那種革命情感,這個一般人比較不了解這種心路歷程,這是榮民特別會有的事。」

做了這些安排之後,沒有很久,姨丈失智症就很快進展到完全跟現實脫離的狀況,不是不記得以前的事,他們都還能對談,但是他的思考已經不跟正常人一樣在同一個時空,所以他講的那些就比較不靠譜,也沒辦法替自己做什麼決定,這個大概就是姨丈為他自己作的最後的決定。

我看不到當初姨丈失智時候的狀況,但是我從阿生的爸爸的狀況,感覺到原來一個腦袋這麼好的人,在發現自己得了這種病之後,有過很多掙扎,既然不可能會好,很快會到那一天,在不行之前,想要給自己做好最後的安排。人老了,經常沒有尊嚴,看起來得失智症更是沒有尊嚴,對一個一輩子都拿尊嚴當骨氣的人,心裡會怎麼痛苦折磨,但是只能盡量找到方式替自己留下僅有的尊嚴。

到底阿姨有沒有那樣跟姨丈講,死去的人怎麼跟還活著的人對話,我不確定那真的是來自阿姨的訊息,還是只是姨丈自己認為阿姨會這樣跟他說的,總之,從最當初,我什麼都搞不清楚狀況,就答應人家一起來出庭,為了這塊土地,所有人是怎樣彼此相鬥,慢慢看懂他們都動了哪些心機。我在來之前,想說法院審判有什麼用,人家私底下早就安排好了,那些人為了財產鬥來鬥去,請一個證人,菜販為了保他們自己農會,根本跟這個案子沒關係,就可以讓證人說謊,決定最後的結果。法官可以做什麼。

我真的以為這件事情已經成定局,只是我沒有想過,有一個已經死去,而且生前最後得了失智症的人,早就洞悉大家的心機、詭計,他在這些設計中,掙扎為自己寫下最後的結局,還是高明過這些沒把他當一回事的人。誰知道這個案件到最後竟然是這個死去的人掌握了所有的發展,亡者講話了。我不知道阿姨有沒有跟姨丈講話,但是我現在確實感到姨丈在講話。

那個無聲的人講的話,無聲,可是打破了一切,講的話很震撼啊!

他讓我沉默了。

所有人都應該為他沉默,不過荒謬的戲還是要演到最後一幕,但還是讓我見識到一些電視、電影上見不到的戲碼,菜販那邊的農會專員,剛剛都在外面,所以沒有聽到前面榮服處的服務組長的證詞,但是我發現我本來以為他是書呆子,終究他能爬到那個位置還是有點長才,他的演技是另一個層次的,原來這樣也可以。

專員就一直重複那些法律規定的,說呂鴻沒有告知郭崑煌已經死亡,如果有告知已經死亡不會讓她領。要不然就是重複,如果有告知,就會請她提供繼承系統表,要所有繼承人到場簽名,才可以讓她領錢。

看他一副很害怕的樣子,除了說時間太久,已經不記得當時發生的情形,前面花了很久的時間,不論律師怎麼問,檢察官還是法官怎麼問,他就是鬼打牆地大聲重複那幾句話,頂多加上他們農會就是依法辦理。

我知道專員不記得是真的,怪不得農會會把他放在那個位置,有一個記性不太好的專員,在這種時候很好用,只要推說不記得就一切都沒事了,難道會讓他蓋印章真的原因在這裡,像這個時候推他出來,他說什麼都不記得,我看那些法官什麼的,也拿他沒辦法,法官、律師、檢察官花了很多時間一直在套他話,那個套話的纏鬥過程很精彩,最後還是法官比較厲害,終於繞到問一些正常程序的問題,他沒有一直大聲複誦那幾句話。

那天我在會議上,菜販隨便問個幾句,我聽到的資訊,這天法官花了很多時間才拼拼湊湊得到一點資訊。

我知道反正回答出來的,是那些標準的法律規定的程序,他們完全否認呂鴻當初有跟他們講過姨丈已經過世了。法官問說呂鴻有講起那天進去的狀況,說農會的人員跟他們都很熟,所以很熱心幫忙,聽到姨丈過世,不僅沒有阻止她領錢,反而說趕快讓她領,他們的回答裡完全沒有這回事。

雖然我不知道那些法律的利害關係,但是我認為這應該就是對呂鴻很不利,菜販雖然是幫了表妹,讓呂鴻去揹了黑鍋,但是我看著呂鴻,想到姨丈生前做的那些安排,那個服務組長說呂鴻為了維持生活,讓姨丈生病能就醫,還出去做工作,她講話有力的程度跟外表,都看不出來,但是剛開始,我聽法官在問的時候,才知道她已經七十多歲了,一個六、七十歲的人,嫁來臺灣這樣活受罪是要做什麼?六十多歲嫁到人生地不熟的臺灣,嫁沒幾年,又要照顧生病的丈夫,又得為了維持家計,到處打工賺錢,看來那戶頭存進去的錢,也真的是她自己賺錢,辛苦攢下來存進去的,也可以說是她自己的錢,只是戶頭的名字就是姨丈的,不論怎樣,表面上那個錢就是姨丈的錢。七十多歲,勉勉強強把過世的丈夫辦完後事,還要為了一塊別人眼紅的土地的事情,為了辦後事過程不了解的法律程序被告上法院,最後會去關吧!

幫你的人,不一定都是好人。

我有這種體會,菜販本來就是惹不起的人,他也沒說他自己是好人,他看誰不順眼就修理誰,對菜販來說,他一方面保全他自己和農會,一方面看來是做了個人情給我,他對表妹一向就是很感冒的,那天找我去,就是讓我看他做了個人情給我,也順便讓我知道,法官不算什麼,他想要怎麼左右案情就怎麼左右案情,就算有法律,他的規則還是他寫的,他就是可以橫著走。可是事情到了最後,我其實不知道這樣的幫忙真的有意義嗎?我有希望呂鴻被關嗎?不管那些事情的真假,榮服處的人講的,我現在也沒有把握就一定是真的,光看呂鴻就已經是七十多歲,想到要一個七十多歲的人受這些又何必呢?

我感覺不管怎樣講,這個案件對呂鴻很不利,因為連臺灣銀行那個女行員也說呂鴻沒有跟他們講姨丈已經過世了,如果有講,會叫她拿出繼承系統表,一樣的回答。只是沒像那個專員鬼打牆,兜到想一把掐死他。

表妹他們還是照原本的計劃,最後的時候向法官說我是她的表哥,如果她不是姨丈親生的,我們這些親戚一定會知道,但是我們都不知道。

坦白說,我聽完服務組長說的,我都很懷疑了,除非去驗DNA吧!但是沒人提出說要驗DNA。我想這個現在也不是重點了,最大塊的地在姨丈的一個軍中同袍那裡,那個軍中同袍到底會不會把地還給呂鴻,他跟呂鴻會怎樣去講,表妹又要用什麼方式把那塊地搶回來,他們腦袋現在應該是在燒這個,我到底能不能證明表妹是不是阿姨、姨丈親生的,只剩下隨便演一演,演完就好了,也沒人會在乎演技了吧!

最後要結束的時候,不知道是不是表妹原本的計劃,她哭著跟法官說她只是想要找到姨丈到底埋在哪裡,說呂鴻不告訴她,她找人到呂鴻說的那裡,根本找不到。

呂鴻說那是大陸墓地就是那樣,只有埋的人比較會知道在哪裡,因為編號很亂,但是墳墓確實就在那裡沒錯。法官罵了呂鴻,要呂鴻還是把詳細的地點寫出來,標清楚一點給表妹,讓表妹能夠找得到姨丈的墳墓。

能不能回來跟阿姨同葬在一起呢?或許最後埋骨的地方也不會阻止他們在另外一個世界在一起吧!說不定他們現在就在一起了。

走出法庭的時候,表妹草草跟我謝過,問我自己回去可不可以,她要在跟律師討論一些事,我了解,我了解,自己想辦法回去有什麼困難的。不過,我確定法庭走道比較遠一點的地方,表妹和葉律師向一個女人走過去,那個女人我應該不會認錯,是那個王敏秀。那個表妹不知道我已經從呂鴻的辯護律師那邊聽到,姨丈和他們認為的就是表妹的親姊姊的王敏秀。

從法院離開以後,後來這件事情最後怎樣了,我就不清楚,表妹沒有再跟我講起這件事,我也不知道表妹真的有再去找姨丈在大陸的墳墓嗎?有找到嗎?

也不知道呂鴻最後是不是被關了,更不知道最後那塊地怎麼了。

但是有一件事情是我經歷了這些事情,唯一覺得最安慰的發展,雖然阿生沒有辦法接受他爸爸的情況,但是阿生的兒子、女兒可以,他們商量到最後,阿生在附近又買了一間房子,他自己搬到那邊去住,開始自己照顧自己,他們請了外籍看護來照顧阿生的爸爸,阿生的爸爸跟阿生的兒子、女兒住在一起,阿生的爸爸並沒有感到太大的差別,看他的感覺,他一直認為阿生還是跟他生活在一起的,有時候他把阿生和阿生的兒子混淆,看到阿生的兒子以為阿生在,有時候沒有時間的概念,他總是以為他經常看到阿生。

阿生在搬出去以後,沒有爸爸的照顧,也不用照顧爸爸,工作上也比較沒有因為爸爸的狀況壓力那麼大了,反而又開始能夠珍惜至少他爸爸人還活在這個世界上,即使爸爸都不像爸爸了,認識的那個人好像已經消失了,從一剛開始很久才回去看他爸爸一次,後來回去看他爸爸的頻率增加了,隔沒幾天就會回去看他爸爸。雖然這樣看起來沒有很完美,但是阿生的爸爸活得很滿意,很意外,因為他生病,所以那些缺憾被生病的狀況蓋掉了,反而過得很好。阿生在那之後,也慢慢開始學習獨立的生活,雖然學習得有點緩慢,比起我那小兒子,阿生對自己的人生的掌握,是很緩慢才能踏出去一點點,為自己做的決定也小小的,變動也不會太過翻覆,總是很小心翼翼。至於小兒子,我還在跟他對賭,他真的跑來當拖車司機,雖然不是像我全部時間都投入在這個行業,他機動性質地跑車,還是有賺到一點錢,待也超過幾個月,暫時看來還會待下去,但是他不跑車的時間,聽說活得很精彩,到處去忙一些我不知道名堂的事情,每個他搞的名堂,就比較有翻覆性,好像拿他的人生在玩,能玩到多大極限就玩到多大極限。老人家我沒他那個心臟,我還在看,我堅持他不可能可以撐到太久。

­─終─




【找不到的墳墓 | 導讀】系列
找不到的墳墓是社會寫實加上推理與法庭劇元素的小說,其中一些值得思考的【攝義】,我們設計為這本小說閱讀體驗之一。這個系列的連結如下:

【找不到的墳墓】各篇連結:


    @tsokyi_wu

2019年1月6日星期日

小說 | 【找不到的墳墓】- 15 【亡妻的答案?】


後來才發現我搞錯榮服處專員的意思了,我把急難救助金跟喪葬補助費搞混了,榮服處的專員說他去發急難救助金的時候,姨丈住的那裡,旁邊、附近也有單身榮民,他去看望單身榮民,有遇到姨丈和呂鴻他們,碰到都會打個招呼,也會聊一下天。

聽這樣說起來,這個榮服處的專員認識姨丈和呂鴻有一段時間了,但榮服處的專員沒有回答得很完整,檢察官就又問他是不是跟呂鴻有熟,有在往來、聯絡,他說沒有,又再強調一次他服務的對象是單身榮民,所以會往來、會去深入了解的對象是單身榮民,真正對姨丈和呂鴻的狀況比較熟的是那位服務組長。

「那為什麼是找你,不找你說的那位服務組長去聯絡郭崑煌的養女?」

結果榮服處的專員又重述了一遍,他接到呂鴻的電話,呂鴻請他幫忙聯絡郭崑煌的養女,告訴她郭崑煌在大陸過世了,他有聯絡,但是沒有聯絡上,呂鴻才再問他可不可幫忙代辦郭崑煌的喪事,他說沒辦法,同樣又解釋了一遍,那是因為郭崑煌是有眷榮民,但是有告訴呂鴻說可以領喪葬補助費,如果她沒有勞保,或者沒有工作,還可以領重點補助費,呂鴻問她可不可以代辦,他說要回到臺灣來申請,要把郭崑煌的死亡證明帶過來,他們才有辦法辦,不回來臺灣,辦不了除戶,領不到死亡證明,沒有拿到死亡證明,當然沒辦法辦理。

一直講到最後,他才終於又補上一句我認為是檢察官想要問的重點,「呂鴻打來的時候,剛好郭崑煌的服務組長不在,他出去關懷他服務的對象了,所以才找我,因為我正好也是這個服務組長的主管,但是我沒有經手他的業務,我雖然是主管,但是做的事情都差不多,只是掛的頭銜是主管的頭銜。」

榮服處的專員還說後來他也就沒有再和呂鴻接觸到,只是呂鴻打來確認有沒有聯絡到郭崑煌的養女的時候,是服務組長接到的,他也在,所以他有請服務組長告訴她沒有聯絡上,沒有接電話。再見到呂鴻就是她到榮服處領喪葬補助費和重點救助金。

檢察官又問了其他一些問題,檢察官問完,年輕律師也沒問題,審判長就開始問榮服處的專員,請他解釋有關喪葬補助費和重點補助金的規定,什麼身分的榮民亡故以後,他的誰可以領這些費用。

「既然你剛講到單身榮民跟有眷榮民,單身榮民,你們會幫他們辦後事,所以他們就不會有領喪葬補助費和重點救助金的問題?是不是除了單身榮民以外的榮民都可以領這個費用?」

榮服處的專員說單身榮民就不會有喪葬補助費和重點救助金的問題,但是不是所有榮民都可以領喪葬補助費和重點救助金,姨丈是就養榮民才可以領喪葬補助費,而且呂鴻沒有工作,也沒有勞保,所以可以另外領到重點補助費。

審判長:「有領退休俸的榮民可以領嗎?」

「有領退休俸的就不是就養榮民,有領退休俸的榮民亡故以後,他的遺眷,配偶可以領半俸,如果榮民的配偶比他先亡故的話,他的子女可以申請餘額退伍金。」

我印象中有聽過這些名詞,年輕律師跟我講過表妹說是呂鴻慫恿姨丈把月退俸改成半俸,月退俸和半俸看來不是像年輕律師所講的。

審判長問榮服處的專員怎樣叫做就養榮民,他回答說就養榮民有二種,一種是公費安置就養,一種是自費安置就養,公費就養榮民要在服役期間因公或因戰導致身心障礙,身心障礙的程度有符合就養的標準,而且沒有固定職業,或者是六十一歲以上,全家人平均每個人年度總收入要低於中低收入戶的一萬七千多,而且申請人和配偶持有的土地和房屋公告現值低於六百五十萬。

聽到六百五十萬的時候,我覺得好像有哪裡不對,但是有不知道到底不對在哪裡,再說我也不知道到底講這些退休俸、半俸、就養榮民的意義在哪裡。

在審判長還沒問下一個問題之前,榮服處的專員想想又補上一些話,說就養榮民每個月可以領一萬三、一萬四左右,可以依意願公費住進榮民之家,沒有公費就養的榮民可以自付服務費到榮譽國民之家安養或養護。

審判長:「領退休俸的榮民每個月可以領的是就養榮民每個月可以領的多將近一倍多,甚至二倍多,什麼情況下領退休俸的榮民會放棄退休俸,改申請成為就養榮民?」

「報告審判長,這個我不知道,要申請成為就養榮民也不是很好申請。」

審判長:「從卷內的資料顯示,本案的郭崑煌本來領有退休俸,在與呂鴻婚姻存續期間申請成為就養榮民,後來領的是就養榮民每個月的一萬四千多,你知道郭崑煌改成就養榮民的原因?」

「郭崑煌不是我的服務對象,我不清楚。」

審判長:「你有聽說過嗎?」

「郭崑煌的事還是要問服務他們那一區的服務組長,他比較了解。」,榮服處的專員轉頭指著跟我一樣坐在後面旁聽席的服務組長。

跟呂鴻確認有領喪葬補助費和重點補助費以後,上面三位法官在討論事情,我不知道什麼狀況,只知道所有人看起來是在等他們討論完。。

審判長:「本來是只有傳榮服處的專員來作證,但是經過剛剛的交互詰問,相信大家都看到了,榮服處的專員對郭崑煌平常的狀況確實不了解,剛我們三位法官討論了一下,合議庭評議決定法院要依職權傳喚榮服處服務郭崑煌的服務組長,有沒有意見?檢察官有沒有意見?」

後來,在傳農會的專員進來之前,法官他們就先叫那個服務組長坐到前面中間,剛剛榮服處的專員坐的位置,榮服處的專員就跑到後面旁聽席這邊來坐。我感覺比較起來,服務組長比榮服處的專員更願意作證,不知道今天他們過來是不是就已經講好,要想辦法讓服務組長上去作證。

審判長開始問起服務組長,前面問的問題,跟剛開始問榮服處的專員的問題好像都差不多,問在哪裡任職,任職多久了,問服務組長姨丈是不是他的服務對象,從民國幾年開始服務姨丈,到姨丈死亡、呂鴻去辦喪葬補助費跟重點輔助費是不是都是他處理的。之後就開始問他對姨丈平日生活的狀況,先是問姨丈跟誰住,有哪些親友往來。

服務組長說姨丈是跟呂鴻住在一起的,呂鴻有在外面工作,晚上工作回來就照顧姨丈,姨丈平日會去幾個朋友家裡坐。

榮服處的服務組長回答的,跟專員回答的很不一樣,光前面這幾句話,我好像就開始看到另外一個我不認識的姨丈,好像開始進入姨丈過世前跟呂鴻相處的那個時空。

這個服務組長所講的男人比我小時候接觸到的那個姨丈更活靈活現,也比表妹跟我講的更活跳跳,雖然這個時空裡的姨丈已經是一個老人,身體不好,完全沒有以前那種軍人的神氣,沒有那種硬梆梆的感覺,就是一個普通的老人。

老人身體不方便,一直要去醫院,生病要花的錢,一直在燒他的退休俸和前半生存下來的存款,幾十年的同袍,幾十年生活彼此照顧,什麼家中大小事都沒在遮掩的了,特別是他的女兒,很奇怪地,他們都很自然地說他的養女,不是講他的女兒,老人的養女為了財產的事情,一直帶人去跟老人亂之後,老人更是什麼都不怕跟同袍講了。說他的養女不管帶人來吵,還是用溫情攻勢,都更讓他感到世間的薄涼。

在老人腦袋還清楚的時候,他就在講他擔心他的狀況可能會越來越糟糕,生活越來越不能自理,花的醫藥費越來越多,養女從來沒有注意到他連生活能力都開始出問題,一直跟他鬧,讓他深深感覺到日後是別想養女能幫到他什麼忙,未來出點什麼事,養女只會回來把一切都搬空,讓他生活更困難。

老人說:「我可能已經整個人都傻了,睡在街頭,大小便不能自理,什麼難堪的事,也沒有知覺了,但是她只會趁我什麼都不知道的時候,把還能拿走的都拿走,我可能會餓死在街頭,屍骨不知道在哪裡發臭。」,老人對於錢的事情特別憂慮,一直在跟這些同袍討論有什麼辦法可以想。

榮民有很多狀況也沒有很好,年老之後生病住院的問題,也很多人有同樣的問題,有的時候也會找服務組長下去討論。

審判長:「你們一直在講郭崑煌生病,他到底是什麼病?失智症嗎?」

服務組長回答:「對,失智症。」,但是除了失智症,能領到那樣的退休俸,多少還有在戰爭受傷造成的殘疾,除了不能生育,還有一些後面陸陸續續出現的後遺症,這些在年紀大的時候會惡化得更嚴重。

審判長:「具體是哪些病症?」

「具體是哪些,我也不太記得住了,但是這些都可以在醫院的病歷紀錄裡面查得到,不過主要是失智症。」

審判長:「所以郭崑煌在失智症早期就知道自己得了失智症?」

「很早就知道,因為一些舊傷惡化的時候,去看醫生,可能早期戰爭腦部有受損,腦袋有沉積什麼的,醫生很早就發現,安排他做檢查。」

老人的情形在這些榮民同袍裡很能引起共鳴,因為他們誰都不知道戰爭還有給他們帶來什麼後遺症,這種情況很容易發生在他們身上,老人今天面臨的問題,可能已經在別人身上發生過,也可能接下來就發生在他們之中的誰,或他們之中的哪些人身上。老人跟他們抱怨靠退休俸不夠,經濟壓力越來越沉重,他的身體實在需要人照顧,但是再這樣下去經濟會出問題,所以呂鴻就出去工作賺錢,多些收入,來負擔這些醫藥費,他想要減輕呂鴻的負擔,這是他起碼可以做到的。

老人也講到他因為呂鴻對他的照顧,心中的感念,也擔心養女對自己已經是到了這個程度,呂鴻嫁給他都在幫忙照顧他,呂鴻年紀也大了,要是到時候他死了,家中的錢也花到乾了,呂鴻那時候可能也沒有能力再工作了,身為一個丈夫,他也希望盡點人夫的責任,替呂鴻想點她在他身後的安置,所以也有跟養女提過要養女放棄參與分配領他的終身俸,這樣呂鴻在老人過世以後起碼可以領到半俸,他也能安心一點。

講到這裡的時候,阿生跟他爸爸的狀況,那天下午阿生他爸爸的影像,跟阿生對他爸爸發生這種事情的不能接受,撞進我腦袋裡。失智症對一般人是很陌生的,人家說是很抽象的東西,沒有遇到,只是看到電視、電影在演,沒辦法了解是怎麼發生那種事情的,發生那種事情的時候會怎樣,在平常生活當中,這種事情就像跑進眼睛的沙子,沒辦法想像這會是生活的一部分,更不要說接受。如果今天沒有發生阿生他爸爸的事情,我坐在這裡,聽到他們在講失智症,也不會有什麼感覺,那只是醫生在講的一個名詞。但是我現在好像了解到在那種情形下,姨丈,這個老人自己聽到自己失智症,在惡化,一直在燒錢,心裡有多無助,壓力有多大,我好像看到他腦袋當中在想的東西。

又再講到身為男人的責任。過去,我聽到表妹講到阿姨和姨丈生前多恩愛,講好死了以後要合葬,雖然阿姨已經過世,這個呂鴻還是像一個外來的侵入者,表妹不認為姨丈會這樣替呂鴻著想。但是,講到身為男人的責任,聽到這裡,我在想,也許這是不同一回事情,姨丈並不是因為娶了一個大陸女人突然性情大變,忽然原本愛的變不愛了,連自小帶大的女兒也不顧親情了,要把這些以前給阿姨跟表妹的,改成給呂鴻,也許跟愛情沒有太大關係,我可以了解身為一個男人會覺得有義務保護妻小,既然娶進門,就要照顧她的生活,更何況這個女人在他狀況不好的時候,沒享受到,還要出去賺錢讓家裡生活可以維持,他竟然還要依靠一個女人,當一個男人依靠一個女人,就算是不得已的,最少要做點什麼,代表自己還是一個男人,這是起碼的尊嚴。

當一個人要依賴另一個人,而且有可能到最後必須全部依賴。我不知道如果是我自己,會有什麼變化,但是我知道事情一定會不一樣的。

但是放棄分配,讓呂鴻可以在老人死後領半俸到過世,養女當然是不肯,老人終究沒辦法在這方面給呂鴻留下一點保障,事情也還有更困難的地方,看病要花錢,錢的事情燒到眉頭,不先解決也不行,最起碼要減輕一點呂鴻的負擔,呂鴻在外面工作能賺的錢也有限。

討論到最後,有人跟老人說很多榮民最後就是選擇成為就養榮民,可以公費住到榮民之家,就解決醫藥費的問題,但是老人有娶妻子,又有小孩,恐怕只能選擇自付部分費用到榮譽國民之家安養或養護,老人也有去問過服務組長這個問題,老人最後是選擇自付部分費用到榮譽國民之家養護。

審判長:「所以郭崑煌是為了就醫的問題改成就養榮民,變成每個月領一萬四?可是他原本有領退休俸,要怎麼成為就養榮民?」

「要放棄退休俸,然後才進行資格審查。」

審判長:「你的意思是說,郭崑煌放棄一個月三萬多的退休俸,還不是已經確定可以成為就養榮民,不一定可以到榮民國民之家養護,不一定能每個月領一萬四?」

這個問題又撞進我的腦海,這是在賭看看有沒有機會,如果賭輸不是更糟?是什麼困頓的情形,人會願意這樣全部押下去賭?

「是,可是郭崑煌的問題不是只有這樣,郭崑煌有另外一個更難處理的問題。」,服務組長講到姨丈的那塊地了,當大家想到姨丈可以用這個方法的時候,也同時想到姨丈在臺北有塊地,知道那是阿姨跟姨丈一起買的,阿姨過世的時候,一部分也又分配到姨丈名下,那塊地的市值因為臺北土地地價飆漲的原因,雖然大家不知道那塊地到底公告現值是多少錢,但是一定不會低於六百五十萬,這個部分,姨丈要申請成為就養榮民就絕對不可能會過。

服務組長說那陣子姨丈經常老淚縱橫,在朋友那邊,在廣場的椅子上,經常不講話了,一個人默默坐著在想事情,然後就掩面痛哭起來,他有的時候像這樣沉默,又有的時候他跑到不見人影,同袍找到他的時候,他說他去看阿姨,跟阿姨講講話。他都是趁著呂鴻在工作的時候去的,所以呂鴻不知道,只有跟同袍說他都到阿姨牌位上說了什麼。

經常跟阿姨說懷念跟阿姨生前的日子,跟阿姨講起以前生活的種種,他們曾經有過的計劃,想問問她現在他該怎麼辦,也許阿姨能給他答案。當初這塊地是阿姨要姨丈買下來的,阿姨的計劃是希望為二個人將來留點保障,她也是一點一滴把錢攢下來,跟她一起的生活,他都沒真正擔心過什麼,於是他們漸漸日子過得小康,有個房子,生活上有點閒錢,還有塊地,她說這塊地將來會是一筆不小的財富,他們沒有太多生意頭腦,手邊的錢也夠用,如果真正要留點什麼給女兒,想要過得富貴一點,或要做其他更好的投資,到時候這塊地就能派上用場。但是一直到人生最後,也沒有什麼更好的投資了,那塊地就一直放在那裡,只是放著就是一種幸福,感覺什麼都有了。

姨丈說這是阿姨給他的幸福,在阿姨死後,他保持現狀,覺得雖然人死了,但是這樣還保留著那些幸福,覺得會延續到他自己過世以後。可是這塊地在阿姨過世以後,開始變成問題,表妹先是跟姨丈要房子登記到表妹名下,接著又要要求所有的地都過到表妹名下,既然房子已經過到表妹名下,又再要求土地,姨丈就覺得還是暫緩,這個時候開始,表妹有時候對他很好,有時候又忽然變得很可怕,不斷跟姨丈鬧要土地的事,講話很尖酸刻薄,甚至會動不動吼他,如果沒有這些情形,表妹對姨丈大部分時候都很好,好到姨丈以前也會四處跟人說自己的女兒對他很好,逢人就誇獎自己的女兒。雖然姨丈說他是因為表妹有時候的暴怒,覺得還是另外再找個人娶,彼此照顧,比較不會打擾到表妹一家人的生活。

但是表妹的時好時壞並沒有比較好,好的時候幫姨丈張羅整修房子,壞的時候帶人來鬧,到後來姨丈被她壞的時候鬧到已經不再說他女兒對他很好,反而說畢竟不是自己的親生女兒,講起表妹不再說是自己女兒,只說是養女,到了他發現那個經常跟表妹一起來鬧的是她親姊姊,每次提起都在訴說養女的不是,感嘆從當初領養到表妹後來的種種演變。

他會去問阿姨是想問阿姨為什麼事情會變成這樣,這麼會算的阿姨有想到過會發生這種事嗎?他想問阿姨要怎麼處理跟表妹的關係,要怎麼處理那塊土地,想知道如果是阿姨會要他怎麼處理,怎樣以前阿姨在的幸福日子才會再回來。他也跟阿姨說他得了失智症,就快要忘了所有事情,就快要不能照顧自己,他想要在他完全忘記一切之前,在他還清醒的時候,把這些處理好,日子過得很苦,就快要過不下去,如果還有方法,他也想要保留這塊地,還想抓住那個幸福的尾巴。

還想抓住幸福的尾巴是姨丈說的,從服務組長口中輾轉轉述出來的,我說不出那麼文謅謅的詞。

我想要知道阿姨有回答姨丈嗎?如果阿姨有回答姨丈,她會給出什麼答案。




【找不到的墳墓 | 導讀】系列
找不到的墳墓是社會寫實加上推理與法庭劇元素的小說,其中一些值得思考的【攝義】,我們設計為這本小說閱讀體驗之一。這個系列的連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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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最後的算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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