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1日星期一

小說 | 【找不到的墳墓】- 16 【最後的算計】 - 完結篇


審判長:「提示郭崑煌的土地所有權狀,你說的是這塊土地嗎?」

在牆上的投影跑到一個土地所有權狀的畫面,服務組長看了一下說:「是,可是...。」,他又很認真地看了一下,最後很確定的說:「這個是他最後保留下來的部分土地,他成為就養榮民之前的地比這個大很多。」

審判長:「什麼意思?」

「郭崑煌本來的地比現在這個大很多,為了要成為就養榮民,他最後只保留現在這個土地所有權狀的地。」

審判長:「他把地賣掉嗎?既然把地賣掉,應該會有很多現金,為什麼會存款裡面都沒有錢?提示郭崑煌臺灣銀行存摺、農會存摺,郭崑煌所有的戶頭裡面,最後就剩下呂鴻領走的這些款項,戶頭的所有進出明細都沒有顯示有那麼大筆的款項進出,那那些錢去哪裡了?」

「這些最後保留下來的土地,公告現值低於六百五十萬,具體多少我不清楚,但是他說如果真的最後真的出問題,起碼呂鴻還可以分配到一些土地,她下半生還有點保障。」

審判長:「出問題?出什麼問題?」

「如果真的發生像現在這個案件的問題,呂鴻還是可以合法繼承,分配到這個土地的一半。不太多,還有個幾百萬。」

但是我聽到的不是這樣,我聽到的,這塊地所有的價值不是接近三億嗎?包括表妹的部分,總共有接近三億,三億跟幾百萬差很多。我要是原先可以繼承二億,變成幾百萬,我會頭皮發麻,腳底發涼。那些律師和表妹應該都很緊張,我也很想知道原先那塊地真的有到快三億的價值,還是都只是表妹他們自己在想的。

審判長:「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郭崑煌把地賣掉了嗎?你先回答我這個問題好了,原先郭崑煌這塊地大概價值多少?」

「價值多少,我也是聽說的,只有聽他的同袍討論的時候講過,他好像也有提到過,但是實際到底多少,我不是很清楚,只是聽說有一、二億,不過公告現值沒有那麼高。」

審判長:「你說大概一、二億,又說土地公告現值沒那麼高,是什麼意思?」

服務組長說起那塊地是農地,但是如果變更地目,有建商願意花那個價錢買那塊地,不過農地的公告現值沒有那麼高。

審判長:「照你說的,你的意思是說有建商願意買那塊土地?」

「應該是有,不過他也沒辦法賣。」

審判長:「為什麼沒辦法賣?」

「他的養女的關係吧!建商好像是跟他的養女接洽的,他的養女要他把地登記給她,建商要整塊買,才願意出那個價錢,他自己單獨要賣,他的養女就會知道,不願意讓他賣。」

後來服務組長又補充,最主要就是不要把地給他的養女。服務組長還說,這種情況下,雖然那塊地好像很值錢,但是姨丈他自己也沒有買主,加上他自己其實不是很想賣,變成空有一塊看來很值錢的地,但是解決不了他經濟上的問題,沒有辦法變現解決他的困難。

審判長:「那這樣,到底是怎麼樣?郭崑煌把土地過到呂鴻名下嗎?可是過到呂鴻名下,他還是不能申請成為就養榮民,不是嗎?」

「沒有,沒有過到呂鴻名下,這個庭上應該有查過了,呂鴻名下沒有不動產。」

審判長:「呂鴻名下確實沒有不動產,依現行的法律,也不可能把價值那麼高的農地過給呂鴻在大陸的子女或親戚,那後來郭崑煌到底怎麼處理的?」

「這個我不是那麼清楚,不過我有聽他們提起,因為郭崑煌後來腦袋越來越不清醒,他最後還清醒的時候,辦的就是成為就養榮民,那時候我是有問過他那他怎麼處理那塊土地的,他沒有回答我。」

價值那麼高的一塊土地憑空消失了?連服務組長都不知道,那不就找不回那塊土地了?但是我在想呂鴻應該知道那塊地的下落,姨丈一定有跟呂鴻講,我有種感覺,在場有聽到的人,一定也不只我一個人這樣想。

審判長:「提示土地所有權狀,我們有去查了整個地號的土地所有權人,發現這個地號有另一個土地所有權人,過戶的時間是在郭崑煌過世之前五年左右,你看一下,你對這個人有沒有印象?」

我不知道法院會調查到這麼仔細,連這些都去調出來,那法院應該早就知道那塊地的下落了嘛!那些律師不知道嗎?原來那塊地早就在別人那裡,那到底在鬥什麼的?

「我如果沒有記錯,他應該也是一個榮民,但是他不是我的服務對象,他是單身榮民,可能我們專員會比我清楚,可是他也沒有需要我們榮服處服務,我聽說這位榮民很會賺錢,生活過得不錯,但是還是跟他們這些之前的軍中同袍感情很好,經常在聯絡,很多榮民有急難的時候,他都有幫過忙。」

服務組長後來又補上一句,「我是聽說他跟郭崑煌是交情非常非常好的軍中同袍,幾乎像兄弟。」

審判長:「有可能是郭崑煌跟他借錢,然後把地抵押給他嗎?但是還是回到一樣的問題,並沒有看到戶頭有多什麼錢出來,而且我們發現郭崑煌每年約定轉帳到國稅局繳的稅金,是連同登記到他的名下的部分一起繳,這樣你有想起什麼事嗎?」

「是有聽說過一個傳聞。」,服務組長講說他有聽人提起過,但是沒辦法證實,可是如果照法院提示的這些看起來,那個傳聞就有可能是真的。

服務組長說有聽說姨丈最後把自己的情形跟那位像兄弟的同袍商量之後,跟那位同袍說好,姨丈留下一小部分的地,大部分的地掛到那位同袍名下,他們其他榮民在討論的時候,有討論到,姨丈怎麼就這麼放心把地直接掛到那位軍中同袍名下,雖然那位軍中同袍不缺錢,而且一直都很照顧他們這些同袍,但是地的價值也太高,姨丈不怕那位軍中同袍到最後自己把地私吞了嗎?

不過聽他們在講有人問過那位軍中同袍,軍中同袍先是說因為大家的狀況普遍不是很好,只有登記給他,他最不會受到影響,因為他沒有需要去申請那些榮民的福利,也比較不需要沒有那些資源去負擔生活或醫藥的花費,但姨丈還是問過那位同袍願不願意,當下同袍也問了姨丈一樣的問題,姨丈不怕他把地私吞了嗎?

姨丈說地不能吃,但是人快餓死了,現在空有那些地有什麼用,那塊地現在也只會帶來問題。不過顯然姨丈還是相當珍惜與留戀那塊地,跟阿姨有共同理想的那塊地,他告訴那位軍中同袍,他跟阿姨講過了,跟她講了很多好多,問她希望他怎麼處理,他覺得這個方法是阿姨也會希望他這樣處理的,養女讓他絕望了,徹底傷透了心,他感覺阿姨在安慰他,跟他說:「上士,那就不要留那麼多給後人,留一點點就好,之後不管怎樣,都是他們自己的生活了,這種事情,我們也想不到的。」

他又問阿姨,他最後這幾年日子過得辛苦,呂鴻照顧他不少,如果把地留給呂鴻,阿姨會願意嗎?那是他們一起作過的夢。阿姨回答他:「上士,那塊地讓我們有過很美好的日子,但是我們生活已經足夠,我們始終沒用上那塊夢想之地,我已經在另一個世界,也沒有需要用到了,你來的時候,也沒有需要用到了,你說的那位女士,如果照顧你這麼多,感謝她也是應該的,那塊地在我們都離開人世以後,是誰的,我們都用不到了。把最後的日子好好過好吧!」

所以最後姨丈說跟阿姨討論到最後,阿姨同意土地過給那位同袍,手邊留下一點點土地,至少在那個時候,同袍相互承諾要照顧彼此到終老的情誼,比養女的親情還真實,還珍貴,如果姨丈死後,那位同袍可以把那塊地再過到呂鴻名下是好,如果沒還,保留下來的那些也算一點心意,那塊地最後留在同袍那邊,用作照顧他們一起來到臺灣的榮民的生活也好。

服務組長說,他們一起打仗,撤退到臺灣來,很多榮民都跟家人失散了,雖然很多榮民在開放探親後都有回去探親,但當初戰爭之後,還活下來,只剩同袍可以相互依靠,說好要照顧彼此,誰後死就把先死的埋葬,歸葬故里,老了沒有依靠,兄弟就是彼此的依靠。所以有些狀況比較好的榮民信守這個承諾,要完成他們當初有約定的同袍的交託。

服務組長感慨地說:「因為那個時代背景,所以有那種革命情感,這個一般人比較不了解這種心路歷程,這是榮民特別會有的事。」

做了這些安排之後,沒有很久,姨丈失智症就很快進展到完全跟現實脫離的狀況,不是不記得以前的事,他們都還能對談,但是他的思考已經不跟正常人一樣在同一個時空,所以他講的那些就比較不靠譜,也沒辦法替自己做什麼決定,這個大概就是姨丈為他自己作的最後的決定。

我看不到當初姨丈失智時候的狀況,但是我從阿生的爸爸的狀況,感覺到原來一個腦袋這麼好的人,在發現自己得了這種病之後,有過很多掙扎,既然不可能會好,很快會到那一天,在不行之前,想要給自己做好最後的安排。人老了,經常沒有尊嚴,看起來得失智症更是沒有尊嚴,對一個一輩子都拿尊嚴當骨氣的人,心裡會怎麼痛苦折磨,但是只能盡量找到方式替自己留下僅有的尊嚴。

到底阿姨有沒有那樣跟姨丈講,死去的人怎麼跟還活著的人對話,我不確定那真的是來自阿姨的訊息,還是只是姨丈自己認為阿姨會這樣跟他說的,總之,從最當初,我什麼都搞不清楚狀況,就答應人家一起來出庭,為了這塊土地,所有人是怎樣彼此相鬥,慢慢看懂他們都動了哪些心機。我在來之前,想說法院審判有什麼用,人家私底下早就安排好了,那些人為了財產鬥來鬥去,請一個證人,菜販為了保他們自己農會,根本跟這個案子沒關係,就可以讓證人說謊,決定最後的結果。法官可以做什麼。

我真的以為這件事情已經成定局,只是我沒有想過,有一個已經死去,而且生前最後得了失智症的人,早就洞悉大家的心機、詭計,他在這些設計中,掙扎為自己寫下最後的結局,還是高明過這些沒把他當一回事的人。誰知道這個案件到最後竟然是這個死去的人掌握了所有的發展,亡者講話了。我不知道阿姨有沒有跟姨丈講話,但是我現在確實感到姨丈在講話。

那個無聲的人講的話,無聲,可是打破了一切,講的話很震撼啊!

他讓我沉默了。

所有人都應該為他沉默,不過荒謬的戲還是要演到最後一幕,但還是讓我見識到一些電視、電影上見不到的戲碼,菜販那邊的農會專員,剛剛都在外面,所以沒有聽到前面榮服處的服務組長的證詞,但是我發現我本來以為他是書呆子,終究他能爬到那個位置還是有點長才,他的演技是另一個層次的,原來這樣也可以。

專員就一直重複那些法律規定的,說呂鴻沒有告知郭崑煌已經死亡,如果有告知已經死亡不會讓她領。要不然就是重複,如果有告知,就會請她提供繼承系統表,要所有繼承人到場簽名,才可以讓她領錢。

看他一副很害怕的樣子,除了說時間太久,已經不記得當時發生的情形,前面花了很久的時間,不論律師怎麼問,檢察官還是法官怎麼問,他就是鬼打牆地大聲重複那幾句話,頂多加上他們農會就是依法辦理。

我知道專員不記得是真的,怪不得農會會把他放在那個位置,有一個記性不太好的專員,在這種時候很好用,只要推說不記得就一切都沒事了,難道會讓他蓋印章真的原因在這裡,像這個時候推他出來,他說什麼都不記得,我看那些法官什麼的,也拿他沒辦法,法官、律師、檢察官花了很多時間一直在套他話,那個套話的纏鬥過程很精彩,最後還是法官比較厲害,終於繞到問一些正常程序的問題,他沒有一直大聲複誦那幾句話。

那天我在會議上,菜販隨便問個幾句,我聽到的資訊,這天法官花了很多時間才拼拼湊湊得到一點資訊。

我知道反正回答出來的,是那些標準的法律規定的程序,他們完全否認呂鴻當初有跟他們講過姨丈已經過世了。法官問說呂鴻有講起那天進去的狀況,說農會的人員跟他們都很熟,所以很熱心幫忙,聽到姨丈過世,不僅沒有阻止她領錢,反而說趕快讓她領,他們的回答裡完全沒有這回事。

雖然我不知道那些法律的利害關係,但是我認為這應該就是對呂鴻很不利,菜販雖然是幫了表妹,讓呂鴻去揹了黑鍋,但是我看著呂鴻,想到姨丈生前做的那些安排,那個服務組長說呂鴻為了維持生活,讓姨丈生病能就醫,還出去做工作,她講話有力的程度跟外表,都看不出來,但是剛開始,我聽法官在問的時候,才知道她已經七十多歲了,一個六、七十歲的人,嫁來臺灣這樣活受罪是要做什麼?六十多歲嫁到人生地不熟的臺灣,嫁沒幾年,又要照顧生病的丈夫,又得為了維持家計,到處打工賺錢,看來那戶頭存進去的錢,也真的是她自己賺錢,辛苦攢下來存進去的,也可以說是她自己的錢,只是戶頭的名字就是姨丈的,不論怎樣,表面上那個錢就是姨丈的錢。七十多歲,勉勉強強把過世的丈夫辦完後事,還要為了一塊別人眼紅的土地的事情,為了辦後事過程不了解的法律程序被告上法院,最後會去關吧!

幫你的人,不一定都是好人。

我有這種體會,菜販本來就是惹不起的人,他也沒說他自己是好人,他看誰不順眼就修理誰,對菜販來說,他一方面保全他自己和農會,一方面看來是做了個人情給我,他對表妹一向就是很感冒的,那天找我去,就是讓我看他做了個人情給我,也順便讓我知道,法官不算什麼,他想要怎麼左右案情就怎麼左右案情,就算有法律,他的規則還是他寫的,他就是可以橫著走。可是事情到了最後,我其實不知道這樣的幫忙真的有意義嗎?我有希望呂鴻被關嗎?不管那些事情的真假,榮服處的人講的,我現在也沒有把握就一定是真的,光看呂鴻就已經是七十多歲,想到要一個七十多歲的人受這些又何必呢?

我感覺不管怎樣講,這個案件對呂鴻很不利,因為連臺灣銀行那個女行員也說呂鴻沒有跟他們講姨丈已經過世了,如果有講,會叫她拿出繼承系統表,一樣的回答。只是沒像那個專員鬼打牆,兜到想一把掐死他。

表妹他們還是照原本的計劃,最後的時候向法官說我是她的表哥,如果她不是姨丈親生的,我們這些親戚一定會知道,但是我們都不知道。

坦白說,我聽完服務組長說的,我都很懷疑了,除非去驗DNA吧!但是沒人提出說要驗DNA。我想這個現在也不是重點了,最大塊的地在姨丈的一個軍中同袍那裡,那個軍中同袍到底會不會把地還給呂鴻,他跟呂鴻會怎樣去講,表妹又要用什麼方式把那塊地搶回來,他們腦袋現在應該是在燒這個,我到底能不能證明表妹是不是阿姨、姨丈親生的,只剩下隨便演一演,演完就好了,也沒人會在乎演技了吧!

最後要結束的時候,不知道是不是表妹原本的計劃,她哭著跟法官說她只是想要找到姨丈到底埋在哪裡,說呂鴻不告訴她,她找人到呂鴻說的那裡,根本找不到。

呂鴻說那是大陸墓地就是那樣,只有埋的人比較會知道在哪裡,因為編號很亂,但是墳墓確實就在那裡沒錯。法官罵了呂鴻,要呂鴻還是把詳細的地點寫出來,標清楚一點給表妹,讓表妹能夠找得到姨丈的墳墓。

能不能回來跟阿姨同葬在一起呢?或許最後埋骨的地方也不會阻止他們在另外一個世界在一起吧!說不定他們現在就在一起了。

走出法庭的時候,表妹草草跟我謝過,問我自己回去可不可以,她要在跟律師討論一些事,我了解,我了解,自己想辦法回去有什麼困難的。不過,我確定法庭走道比較遠一點的地方,表妹和葉律師向一個女人走過去,那個女人我應該不會認錯,是那個王敏秀。那個表妹不知道我已經從呂鴻的辯護律師那邊聽到,姨丈和他們認為的就是表妹的親姊姊的王敏秀。

從法院離開以後,後來這件事情最後怎樣了,我就不清楚,表妹沒有再跟我講起這件事,我也不知道表妹真的有再去找姨丈在大陸的墳墓嗎?有找到嗎?

也不知道呂鴻最後是不是被關了,更不知道最後那塊地怎麼了。

但是有一件事情是我經歷了這些事情,唯一覺得最安慰的發展,雖然阿生沒有辦法接受他爸爸的情況,但是阿生的兒子、女兒可以,他們商量到最後,阿生在附近又買了一間房子,他自己搬到那邊去住,開始自己照顧自己,他們請了外籍看護來照顧阿生的爸爸,阿生的爸爸跟阿生的兒子、女兒住在一起,阿生的爸爸並沒有感到太大的差別,看他的感覺,他一直認為阿生還是跟他生活在一起的,有時候他把阿生和阿生的兒子混淆,看到阿生的兒子以為阿生在,有時候沒有時間的概念,他總是以為他經常看到阿生。

阿生在搬出去以後,沒有爸爸的照顧,也不用照顧爸爸,工作上也比較沒有因為爸爸的狀況壓力那麼大了,反而又開始能夠珍惜至少他爸爸人還活在這個世界上,即使爸爸都不像爸爸了,認識的那個人好像已經消失了,從一剛開始很久才回去看他爸爸一次,後來回去看他爸爸的頻率增加了,隔沒幾天就會回去看他爸爸。雖然這樣看起來沒有很完美,但是阿生的爸爸活得很滿意,很意外,因為他生病,所以那些缺憾被生病的狀況蓋掉了,反而過得很好。阿生在那之後,也慢慢開始學習獨立的生活,雖然學習得有點緩慢,比起我那小兒子,阿生對自己的人生的掌握,是很緩慢才能踏出去一點點,為自己做的決定也小小的,變動也不會太過翻覆,總是很小心翼翼。至於小兒子,我還在跟他對賭,他真的跑來當拖車司機,雖然不是像我全部時間都投入在這個行業,他機動性質地跑車,還是有賺到一點錢,待也超過幾個月,暫時看來還會待下去,但是他不跑車的時間,聽說活得很精彩,到處去忙一些我不知道名堂的事情,每個他搞的名堂,就比較有翻覆性,好像拿他的人生在玩,能玩到多大極限就玩到多大極限。老人家我沒他那個心臟,我還在看,我堅持他不可能可以撐到太久。

­─終─




【找不到的墳墓 | 導讀】系列
找不到的墳墓是社會寫實加上推理與法庭劇元素的小說,其中一些值得思考的【攝義】,我們設計為這本小說閱讀體驗之一。這個系列的連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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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sokyi_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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